見証 
 

       于淼

         兩年前的夏天在福音營中我決志信主。從福音營回到家裏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給我以前的一位朋友發了一封EMAIL,我們是大學的同學,曾經是非常要好的朋友,情同姐妹。但是在大三的時候,由於人驕傲、嫉妒,她做了一件可以說是陷害我的事情,對我打擊很大,險些不能順利的畢業,更重要的是,對於一個像我這樣從小風調雨順地長大的孩子來說,這件事讓我覺得著世界上任何人都是這麼的不能信任,讓我對人之間的感情非常失望。我們從此決裂了,我非常的恨她。在那之後我們行同陌路,以前在一起經歷的所有的快樂的時光反倒成了痛苦和仇恨的回憶,想起她的樣子,我就滿腔的怒火,連飯都吃不下。將近畢業的時候,她曾多次找我,想向我道歉,希望能夠挽回我們之間的關係,我不僅沒有原諒她,而且惡言相加。我心想,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的,我要讓你因為對不起我而永遠痛苦,永遠後悔,我認為這是最好的折磨她的方式。之後我們大學畢業了,她去了美國我來了加拿大。我漸漸地,也是主觀上努力地把她淡忘了。讓她在我的生活記憶中消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 感謝神!正是這位公義的神、信實的神、良善的神、慈愛的神,用他奇妙的大能,領我到來他的面前,悔改、重生,並且將愛注入到我的心裏。主耶穌說:“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” (約8:12)——正是神的光趕走了我心中的黑暗,讓我可以放下自己的怨恨、苦毒,原諒我的朋友。我們人生來就帶著罪惡,我們是這樣的自私傲慢,以為自由有怎樣的能力掌控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,相互勾心鬥角爾虞我詐。我們有這般的罪,神不惜賜下自己的獨生愛子,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用他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惡;我們是這樣的惡,神都可以原諒,赦免,為什麼我就不能原諒我的朋友呢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給朋友寫了封很簡短的信,很快收到她的回信,看著螢幕上的每一個字,讓我覺得整個世界都亮了。就這樣我們恢復了聯繫。今年4月我去Washington,D.C.去看她,我們在一起度過了愉快的兩個星期,一起回憶大學生活裏美好的點滴,過去的所有的不快都沒有提起。她只問了我一個問題,當初為什麼會主動給她寫信,我告訴她因為我認識到了真神,回到了神的家,是他讓我知道什麼是愛,什麼是饒恕。“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。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” (林後5:17)主耶穌的救恩,如雲上的太陽,照亮了我,改變了我,使我不再行在黑暗當中,讓我進入了一個新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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